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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发稿时间: 2009年02月20日   浏览量: 4593    作者: ctj    字体显示:

广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来源:南方日报  2009-02-17 09:12:10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目标任务

  1.重要意义。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是我省实现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不仅关系到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健康素质,关系到我省人才培养的质量。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青少年体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青少年营养水平和形态发育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体育及健康教育投入不足,师资缺乏,体育设施和条件不足;青少年耐力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和肥胖青少年的比例明显增加,部分农村青少年营养状况亟待改善。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2.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1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为契机,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保证青少年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到2012年,各级各类学校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体育工作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中小学生率先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农村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和状况明显改善,青少年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实现“校校有特色,人人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的目标。

  二、认真落实青少年体育工作各项措施

  3.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坚持开展课间、课外体育活动。中小学要将每天30分钟的全校性大课间体育活动列入课表并形成制度。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4.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要记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生测试报告书要列入学生档案,作为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和公告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情况。

  5.积极开展学校群众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体质健康标准。对达到合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优秀等级的颁发“阳光体育奖章”,增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荣誉感和自觉性。省每三年举办一次中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大学生运动会,市、县(市、区)政府要定期组织学生体育运动会,普通小学校际体育竞赛在学校所在地区、县(市、区)范围内举行,普通中学校际体育竞赛在学校所在地的市范围内举行。学校每年要组织一次以田径运动为主的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一次冬季长跑活动。进一步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创建体育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群众性体育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丰富军训内容,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发挥学生军训在增强体质、磨练意志等方面的作用。

  6.建立体育考试评价制度。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自2008年开始,各地要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占中考总分的8%。要将学生日常体育成绩、体质健康状况、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等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在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的做法,将体育考试成绩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7.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学校要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完善学校体育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加强医务监督。加强对大型体育活动的管理,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实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予以妥善处理。

  8.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常见疾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及其职责。要成立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承担本校传染病防控和卫生监督的日常行政管理职能。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校签订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书,把防控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各级卫生监督、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学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各地要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严格依据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和新生预防接种查验证制度,开展预防接种查漏补种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采取综合措施,防治学生常见病,降低青少年近视率。

  9.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将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作为青少年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为重点,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落实健康教育课时和内容。保证每学期小学8-10节,初中6-8节,高中一个学分健康教育的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学生中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学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根据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辅导。

  10.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机构。各地要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的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布局,尽快研究解决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设置问题。学校应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设置校医院(门诊部)、卫生科(保健科)或医务所(卫生室),为广大师生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11.加强体育卫生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体育卫生教师特别是农村小学体育卫生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或兼职体育教师、校医或卫生保健人员。各地要在三年时间内对现有体育教师、校医或卫生保健人员进行一次轮训。落实体育教师、保健人员与其他教师同工同酬的待遇,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及福利待遇。将校医的职称评审列入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序列、保健教师的职称评审列入教师评审序列。

  12.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设备,确保学校活动场地和器械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城市和社区的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设施和条件。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免费开放。

  13.增加学校体育卫生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我省农村中小学体育卫生设施、设备的改造和配备以及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的培训需要。建立青少年学生体检保障机制,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各级政府负责,其他学生体检费由省教育、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制定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要切实保证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提取和安排。

  三、切实加强对青少年体育工作领导

  14.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加强青少年体育的政策保障措施,加强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教育、体育、卫生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等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学校体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广东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切实解决好学校体育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队伍编制问题。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经费保障,用于我省农村中小学体育卫生设施、设备的改造和配备。卫生部门要把学校卫生作为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巡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费用统一纳入公共卫生预算管理。农村卫生机构要派医生到当地学校担任卫生副校长或兼职校医,定期到学校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把提高青少年体质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工作,在青少年中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在组织建设、项目布局、训练指导、竞赛组织、活动开展、人员培训及条件保障等方面为学校体育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教育部门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组织实施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卫生的各项建设及教育内容和要求,制定规划,加强教师培养工作,在五年内建立一支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较高教学技能、结构合理的体育卫生教师队伍,解决农村中小学体育卫生师资短缺问题。

  15.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对学校体育工作的专项督导及公告制度。对体育卫生工作不重视、体育课开不足、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不能保证、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取消其在教育强市(县、区)评估、教学水平评估中的资格。

  16.努力营造重视青少年体育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加强学校与家庭和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要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健康观,加大对群众性学生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身心愉快一整天,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康第一”的理念。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开创我省学校体育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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