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我校教职工申请办理因私出国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须由学校国际交流管理中心及主管副校长审批,并备案。审批办理流程:①到公安局签证科领取申请表或到学校校园网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和申办出入境证件证明→②如实填写申请表→③学校国际交流管理中心登记、拟批→④主管副校长审批→⑤学校办公室盖章→⑥学校国际交流管理中心备案→⑦到市公安局签证科办理